2024-04-08 15:06:17 人气:134
无老师这么多年来,一直让各位无花果,在准备托福阅读的时候,一定要去翻译和研究GRE长难句,那么无老师为什么要让各位无花果做这件事情?以及做这件事情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很多无花果都不是特别的清楚,以及到底应该做到怎么样的程度,有些无花果也是一头的雾水,今天无老师就来帮各位无花果答疑解惑。
为什么要去分析和研究GRE长难句,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这一切其实都是跟托福阅读的考察方向所联系起来的,托福阅读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这是跟其他的英语考试全都不一样的,就是其实我们将托福阅读所考察的能力拆解开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单词的熟悉程度和准确性
第二个部分:逻辑
第三个部分:句意的理解
单词的熟悉程度和准确性,要靠背单词来解决,第3部分,句义的理解要通过多翻译阅读文章来解决。那么很明显,无老师让各位无花果研究GRE长难句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逻辑的问题。
而对于逻辑部分的考察,是托福考试相比于其他的任何一个英语语言考试,差别最为明显的地方。我们考的其它英语类的考试,喜欢考查的都是单独的知识点,唯独托福考试不是这个样子,托福考试喜欢考的是:逻辑,而这种逻辑本身,以及难度的设置的本身,是通过常见语法现象的密集化来实现的。
所谓的常见语法现象的密集化,指的就是定语从句,宾语从句,并列结构非谓语动词,这些平时我们常见的不起眼儿的东西。其他的英语考试,喜欢考她的后面几种用法,也就是喜欢考细枝末节的用法,但是托福考试喜欢考查的方式,是把他最常见的语法现象全都拿出来,但是在句子当中,穿插好几种常见的语法现象,而在考题当中最终的考查形式,就是通过考察逻辑来解决。
因此无老师让各位无花果,分析和研究GRE长难句,就是为了搞清句子内部的逻辑关系,而去把句子里面的语法现象的逻辑关系先搞清楚。
因此实际上,无老师让各位无花果,去分析和研究GRE长难句的时候,并不是让各位无花果去弄清楚里面的,到底谁是主谓宾,谁是定状补,也不是想要求各位无花果,把整本语法书全都背下来,这个不是无老师让各位无花果做这件事的目的。
其实在分析长难句的时候,最终的目的是要搞清里面的逻辑关系,而里面的逻辑关系,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里面的动词来决定的,当然这个动词不仅仅包括谓语动词,还包括非谓语动词,当然并列结构和从句对于句子的逻辑关系影响也很大,因此无老师在讲长难句的时候一直在强调,并列结构才是分析长难句的时候,难点当中的难点。
因此无老师在这里面提出了两个自创的名词,第1个是分析型长难句,第2个是理解型长难句。其实无老师想让各位无花果研究的长难句,是理解型的长难句,只要能够抓进去的主干,弄清里面的逻辑关系,谁是原因,谁是结果,谁是主动谁是被动,其实也就够了。而不是像很多现在的长难句分析,以及长难句书里面所讲的那样,去把主、谓、宾、定、状、补全都研究清楚。
在研究长难句的时候,核心应该研究的是,谁是原因,谁是结果,谁是主动,谁是被动,而这里面的核心很多时候是由动词来决定的,因此实际上状语和补语,根本就不用去研究,全把它们当成补充说明也就好了。
比如说无老师,在为准备长难句打卡营,而做的的句子库当中,所举出的这句话。
A language with twelve adjectives to describe the color of the sea between the speaker and the horizon, or another language that has twenty ways of describing the color of a llama’s coat, indicates the importance of those things to the people involved.
这句话真正的难点是两个主语,A language和another language,同时共用一个相同的谓语indicates,这是最核心的主干。而里面的with twelve adjectives......与 that has twenty......分别是来解释说明A language与another language的,而本句话最后的involved并不是本句话的谓语,而仅仅是一个过去分词来当后置定语。从结构的角度来说,知道这些完全就已经够了。你问我谁是状语,谁是补语,对不起,不知道,我也不感兴趣,因为托福考试不考这些东西。
本句话如果说原因的话,核心的原因就应该是本地话的主语A language和another language,逻辑连接词由indicates来体现,而本句话最后的involved,很有可能会影响人们对于本句话逻辑的判断。这就是我们在研究长难句的时候,应该研究的方向。
当然最后句子整合起来之后,句意的理解,也同样非常的重要,因为很多的无花果不知道要根据句子的前后文,来调整单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应该采用不同的意思。
比如说下面这句话:Most crystalline rocks are much more solid; a common exception is basalt, a form of solidified volcanic lava, which is sometimes full of tiny bubbles that make it very porous.有的无花果,就会给出这样的翻译:大多数水晶石是更硬的,一种很常见的例外是玄武岩,一个火山熔岩凝固的形式有时是充满着小泡泡,这些小泡泡能使非常多孔渗透的。
显然这里对于a form of solidified volcanic lava和which is sometimes full of tiny bubbles that make it very porous.的中文翻译都有问题。本句话就是很显然的,虽然逻辑已经没问题了,但是具体的细致的理解还是有问题,当然这应该是在长难句之后,要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