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3 13:34:54 人气:91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8月28日,日本福冈县福冈市发生一起中国留学生被刺身亡事件。
23岁的中国留学生在福冈一所公寓内刺伤后身亡,嫌犯行凶后逃逸。
案发时,公寓内还有另一名中国女生,但她没有受伤。
目前,日本警方正全力通缉行凶逃犯。
8月28日下午一点左右,日本福冈县接到报警称城南区别府5丁目的路上,疑似有外国人流血倒地。
(受害人倒地现场,图源:朝日新闻)
警方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流血倒地,腹部、胸部多处中刀,送医后因失血性休克不治身亡。
该男子的相关人士表示,被刺者王某(音译)系一名23岁的中国留学生。
据日媒报道,案发时房间里还有一名女留学生,是受害者的女朋友,曾和嫌疑人是同学,而嫌疑人和受害者此前并无交集。
(警方调查现场,图源:朝日新闻)
日媒称该案件或属于情杀,嫌犯或对死者女友抱有好感,日本警方也表示案件可能与男女关系问题有关。
警方在案发现场未找到凶器,推断行凶者可能携带刀具潜逃。
目前嫌犯吕某在逃,警方已公开其照片姓名等信息,吕某也是一名留学生,今年27岁,留着短发,穿着黑色背心和短裤,穿着黑色运动鞋,背着黑色背包。
据@凤凰李淼称,警方对其进行通缉后已将其抓获。
(图源:别样日本)
案情传到中国后,中国网友深感痛心。
“早日捉拿凶手,不要让江歌案重演”
有人在第一时间想到江歌案,同是在日本留学残忍杀害同胞的陈世峰,最终仅被判了有期徒刑20年。
这样的结局不禁令人感叹,本次案件中的凶手如果被日本警方抓到,“最高刑罚也就20年”。
本案也得到了江歌妈妈的关注,江妈妈对受害者家人给出了一些建议:
尽快与驻日领事馆取得联系;
尽快办理赴日签证,当地外事办可协助部分事宜;
带足所需费用,领事馆不会负责相关费用;
尽快找到日本当地负责任的律师介入案件,因为我们什么都不懂,律师是否尽责非常重要。
江歌案案发至今,已经快三年了。我们深知对这个案子的每一次回忆,都是对江妈妈和所有关心过江歌案的又一次刺痛。
但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们都不该把江歌忘记,把这个案子忘记。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日本公寓自己的公寓前被舍友刘鑫的男朋友刺死。
案发后,失去唯一女儿的江歌母亲拼尽一切努力,只求日本法庭判处杀害女儿的凶手陈世峰死刑。
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奔波,江妈妈带着内心巨大的伤痛发起签名请愿,站在人生地不熟的日本街头寻求大家的支持...
但最终,2017年12月20日,东京法庭宣判:陈世峰获刑20年。
江歌走了,陈世峰只被判了20年,江妈妈却仍带着伤痛在顽强地坚持下去。
对于刘鑫,还有她阵营中一直在伤害江妈妈的那些人,我们已经不想再说太多。
因为对这些人已经无话可说。
但这次,悲剧再次发生。
同样是赴日本留学,同样是被同胞残忍杀害,在江歌案判决带给江妈妈和很多中国人巨大伤痛后,这次的案情又将如何发展?
案件双方同样是中国赴日本留学生,
同样是凶手杀害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受害人,
同样的持刀杀害,
同样的案发后逃逸,
案件细节与江歌案如此惊人的相似,也难怪网友会说两起案件“一模一样”了。
但是,江歌案的结局我们已经看到了。这起案件会迎来比江歌案判决更可观的结局吗?
答案或许还是要让很多人失望了。
在日本,凶手犯罪后最终被判处死刑并不容易。
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23岁的男子本村洋,下班回家发现妻子遭奸杀,11个月大的女儿也惨遭杀害。
本村洋晚间下班回家,发现大门没有锁。进门后发现家里一片凌乱,不见妻女踪影,直到来到收纳棉被的柜子面前。
妻子半裸躺在柜子里面,尸体已经僵硬。更惨烈的是,在柜子的最上层,放着用塑料袋包着的11个月大的女儿的尸体。
4天后,警方逮捕了一名当时刚满18岁的少年福田孝行(日本法律规定20周岁为成年)。
福田供述自己14日当天下午两点左右,乔装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在按门铃后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
福田的目的只为了强奸本村洋的妻子,但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恼羞成怒的他随即掐住被害人脖子,直到对方不再动弹。
被害人窒息死后,福田又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被害人双手捆绑,并在口鼻处也黏上胶带,对死去的被害人进行尸奸。
作案时,受害人11个月大的孩子一直在旁哭泣不休,福田害怕孩子的哭声引来注意,于是将其抱起重摔地面数次后,再用绳索勒毙。
虽然福田犯案时未满20岁,但他的行径相当恶劣,手法极度残忍。
而为他辩护的律师,请求只判他无期徒刑。
当时一审的判决结果――无期徒刑。
而事实上,福田身上有着少年法的保护,顶多关个七、八年(表现良好的话)就可以出狱了。
这个结果让本村洋对日本司法感到深深的绝望,他对记者说: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力在哪儿?
本村洋发誓要为妻女讨回公道。
在接下来的9年时间里,他一直不停上诉,在第三次审理的法庭上,4千位日本民众齐聚法庭外,为本村洋和吉田检察官加油打气。
在本村洋搜集来的大量证据面前,福田终于被判处了死刑。他也因此成了日本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
(图片来源:日本窗)
光市母子被杀事件中的福田最终被判“死刑”为什么要加引号?因为在日本,执行死刑并不容易。
福田至今还活着。
通常而言,日本仅对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执行死刑。依据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法务相)签署执行令后方可执行。
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它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
因此,日本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其实非常之少。
(图片来源:日本窗)
从1993年到2010年18年间,日本总共只执行了84个死刑。一届法务相任期内执行死刑的数字,很多就是0。
网络疯传的“33万人联署,就能判处死刑”,指的就是福田孝行杀人案。
日本法律死刑艰难之外,频频发生的同胞相残也是令国人失望的又一原因。
邵童案
照片上这个笑容甜美的大连女孩名叫邵童,是爱荷华州立大学大三的学生,就读于化学工程专业。然而,她年轻的生命却止步于2014年的秋天。
2014年9月26日,警方在约翰逊县爱荷华城一处公寓外,发现邵童的遗体被藏于一辆汽车的后备箱内。当时她已死去多天。其死亡原因为“凶杀性暴力导致的窒息。”
杀她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男友李向南。
李向南和邵童早在2012年的时候就认识,两人是在新东方结识的。李向南对邵童展开了追求,后来两人都如愿到美国留学。
2014年9月5日,李向南与邵童入住爱荷华州内华达市一家旅馆。当晚,两人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后李向南通过学长预定回中国的单程机票。第二天下午,李向南趁邵童回学校之际,购买了行李箱与两只哑铃,放置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箱内。
9月7日凌晨,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李向南将邵童扼颈致死,将尸体装入行李箱内并塞进一只重20磅的哑铃。后将行李箱藏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箱,再将车驶回其租住小区附近停车场。
随后,李向南逃回中国。温州警方向李向南父母做思想工作,希望李向南主动投案。2015年5月11日,在逃亡了8个多月后,李向南投案自首。
庭审上,李向南泣不成声。
“我跟邵童从相识到成为好朋友、恋人,到生活在一起,我们一直都很要好。每个周末、节假日,只要有时间,我们就会在一起。在我记忆中,我们的点点滴滴都很幸福。现在事情变成这样,是我的冲动和不理智让我犯下这样的罪行”。
次永飞杀人案
就在“邵童案”发生的前一年,同样是在9月(2013年9月27日),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数学系29岁中国留学生次永飞在校外学生公寓,将前女友黄梦尘杀害。
案发后,警方很快将杀人嫌犯抓捕。
据了解,两人曾是情侣关系。但黄梦尘因结识新男友提出与他分手。次永飞无法接受,随后开始筹划杀人计划。案发当天,黄梦尘喉部被次永飞至少捅了三刀,喉管最后被割裂。
次永飞于2014年6月获刑46年。
朱海洋杀人案
2009年1月21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中国留学生朱海洋在该校研究生生活中心咖啡厅刺死中国的女留学生杨馨。
据悉,杨馨被发现时身中多刀,倒卧在血泊中。警员在几分钟后,就在附近抓获了尚未离开的嫌疑犯朱海洋,当时,他手里拿着一把匕首。
2010年4月19日,朱海洋在美国法院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
张栋杀人案
2004年5月31日,肯塔基大学药学院24岁博士生张栋,在芝加哥的一个公寓内勒死了刚硕士毕业的24岁女友顾妍。
随后,张栋将顾妍的尸体用轿车运至数百公里外掩埋,并报案称女友失踪。但警方认为,张栋有巨大嫌疑。随后将其逮捕。张栋在开庭前,于看守所内自缢身亡。
有知情人称,杀人原因疑为求婚被拒。据悉,张栋在读书期间经常积极参加肯大中国学生会的活动,还主持过学生会的大型活动,在中国留学生中小有名气。
除了因感情纠葛杀害女友外,还有留学生因争风吃醋而杀人,最终也断送了自己的未来。
2017年2月7日,两名男性中国留学生在加拿大北约克因感情问题发生冲突。19岁的王浩志遭到19岁的范博乔徒手打伤脑部而昏迷不醒,随后送医不治身亡。
范博乔则被控为二级谋杀。
两人发生冲突的原因是因为一名女生Kiki。王志浩是Kiki的前男友,两人分手后Kiki和范博乔在一起。有报道称,正是Kiki教唆范博乔去偷袭前男友,最终酿成惨案。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案件,均离不开一个“情”字。
在国外,孤独寂寞,能收获一份真挚的感情固然不易。两个人能在异国他乡共同奋斗,也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然而,很多时候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份珍贵的感情,让少部分人走上了极端之路,成了真正的“相爱相杀”。
学会正确处理感情问题,不走极端成了似乎成了难题。
当然,以上这些也都只是个例。小编相信,仍有很多美好的爱情可以在异国他乡走到最后, 成为一段段佳话。
望死者安息,也希望在逃凶手早日被抓捕归案,等待他的,也将是正义的审判。
来源:北美留学生日报
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